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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帆律师简介
 
    程帆,中共党员,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主任,大学学历,一级律师,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理事,湖北省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,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、武汉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及未保会副主任。被湖北省律师协会授予"AAA"信用律师,连续十多年获得省、市"优秀律师"、"优秀共产党员"、"优秀党务工作者"荣誉称号。被湖北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突出贡献律师并荣立"三等功";被湖北省司法厅、湖北省律师协会授予"湖北律师风采奖章";被聘为湖北省"3.15"维权律师团及武汉市律师顾问团律师;武汉市第六届"十佳律
师"候选人;荣获武汉市第七届"十佳律师"光荣称号。

曾在《中国律师》、《律师世界》、《武汉律师》、《安徽律师》、《法制与社会》、《当代经理人》、《湖北法制报》等报刊杂志和在中南六省(区)及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论坛峰会、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上作论文交流并发表《公司法修改与律师业发展:推进与创新》、《证明标准的再思考》、《以当事人角度为切入点对我国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反思》、《论律师角色的社会地位》、《从中国传统文化看仲裁制度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》、《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思考》、《论少年刑事案件的辩护》、《少年性犯罪的认定》、《取保候审之我见》、《广告失实的民事责任剖析》、《侵权行为的几种特殊归责原则》、《仲裁法修改之我见》、《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》、《共同犯罪实行过限问题》等多篇论文,其中《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》被【中国法制实践论丛】收录。

熟悉本专业法律事务,既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,又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,作为资深律师,主要代理刑事、民商事、知识产权、仲裁等诉讼案件。接受自然人、法人、企事业单位、政府部门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,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律师业务。

先后担任武汉市消费者协会、武汉国际环球物流有限公司、武汉安捷国际空运公司、武汉太平国际空运公司、武汉数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汉口饭店、好世界大酒店、武汉红人服饰有限公司、《今日快报》、湖北汽车商场、湖北汽车集团租赁公司、湖北汽车集团武汉公司、湖北中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(港资)、湖北龙意工业园有限公司(意大利)和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的美国卡特彼勒公司湖北地区总法律顾问等多家企业、上市公司及欧盟外商投资企业的特聘法律顾问。

为《湖北日报》、《楚天都市报》、《楚天金报》、《长江日报》、《武汉晚报》、《武汉晨报》《长江商报》撰写法制文章和案例上百篇,并在《中央电视台》"焦点访谈"、《湖北电视台》经视频道、教育频道,《武汉电视台》,接受媒体专访及在新闻热线上解答咨询,是《楚天金报》"百姓频道"、《武汉晚报》"新闻148维权超市"、《武汉晨报》"法律在线"栏目的律师顾问团成员。

刑事成功案例:1、精心组织和指导本所律师,担任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"缉毒英雄"周鲲特大贩毒案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从轻、减轻判处"死缓",检察部门未抗诉; 2、精心组织和指导本所律师,担任震惊全国的"钟祥投毒案"第一被告人潘楷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无罪释放 3、担任王某偷税罪的辩护人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、罚金20万元。二审上诉后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撤销原判,无罪释放 4、担任合同诈骗罪霍某辩护人,诈骗金额人民币160万元,一审开庭后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无罪释放 5、担任抢劫罪张某的辩护人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,罚金5,000元,二审上诉后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裁定"撤销原判,发回重审"。检方两次起诉,两次撤诉,案件退回公安机关。此案是湖北省首例关押时间最长的案犯,羁押642天后,无罪释放6、担任王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案犯被羁押478天后,无罪释放 7、担任管某贪污罪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(不构成贪污罪),以职务侵占罪判决量刑; 8、担任胡某贩卖毒品罪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(不构成贩卖毒品罪),以持有毒品罪判决量刑; 9、担任谈某盗窃罪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(不构成盗窃罪),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决量刑;10、担任章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人,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法律意见后,以妨害公务罪向法院起诉,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决量刑; 11、担任黄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人,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法律意见不起诉后,公安机关撤案; 12、担任未成年人罗某抢劫罪的辩护人,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法律意见不起诉后,公安机关撤案; 13、担任武汉市建国以来最大的涉黑案(被告人22名,其中检方起诉涉黑罪名20人),作为邢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(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),以故意杀人罪判决量刑; 14、担任故意杀人罪陈某(女)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; 15、担任李某(某省农机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、副董事长)贪污罪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从轻判处缓刑; 16、担任戴某(某区建管站长)滥用职权罪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从轻判处缓刑; 17、担任聚众斗殴罪杨某的辩护人,二审上诉后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撤销原判,从轻处罚改判缓刑;18、担任盗窃罪付某的辩护人,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法律意见不起诉后,公安机关撤案;19、担任未成年人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辩护人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从轻、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民商事、行政成功案例:办理武汉证券交易中心、海通证券武汉公司、中行湖北省分行、硚口支行、宝丰支行、江汉支行、江岸支行、农行江汉支行、武昌支行、商行汉阳支行、大成支行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的证券交易、国债回购、借款纠纷案,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达数亿元。特别是成功代理武汉某公司单件标的达3,865万元的经济诉讼案并代理执行3,865万元以货币回笼,代理湖北省首例酒店菜系"杜婆鸡"著名商标维权案和广东省"华丰"著名商标行政诉讼案以及代理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3,200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,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深受广大客户的好评。

执业感言:靠不正当竞争,不能换来律师事业的发展,只有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依法执业,诚信执业,才是律师发展的根本途径。

程帆律师20余年的执业经历,在武汉市司法局、武汉市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,一贯遵守宪法和法律,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,为民执业,程帆律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带领全所律师诚信执业,依法执业,将一个有30多名专职律师的团队,打造成为湖北省"AAA"信用律师事务所、武汉市优秀律师事务所、先进党支部,荣获长江日报报业集团、武汉市文明办等八部门授予的2008"武汉现代服务业"百强企业称号、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颁发的"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知识竞赛组织奖",被评为武汉市首届"十佳律师事务所"候选人。在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,走在全市律师的前列,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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